为确保我院各科室在用的血压计量值准确,数据可靠,提高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2月21日至3月7日,我院积极开展了血压计强制检定工作。

    检定人员严格按照检定规程,从血压计的外观、零位误差、气密性、灵敏度、指针平稳性、示值误差等6个方面对全院480余台血压计进行全面的检定。经检定合格的血压计在显著位置粘贴合格标志,对不合格的器具进行调试、修理,经调修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停止使用,更换新的血压计。截止目前,我院已全面完成了血压计的强制检定工作,合格率100%。

    据悉,我院于1996年经通辽市计量部门批准授权通辽市医院(当时的哲盟医院)建立血压计标准,发给《计量授权证书》为企事业最高标准,规定医院自行对血压计(表)进行检测。医院现有血压计检定员4人,持有国家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书,每年集中检测二次,各使用科室日常使用中随坏随修、随检,仅这一项工作,每年为医院节省外检费用8万余元,确保了我院在用血压计的正常使用及广大患者的自身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