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卫计药政发〔2016〕200号)等文件精神, 6月29日上午,自治区卫计委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专项调研督导组一行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我院副院长张凤祥、院长助理李宏颖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督导检查。

    据悉,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和会议座谈的方式督查了我院药品医用耗材供应保障情况。首先,调研督导组一行深入科室实地查看了药剂科和阳光采购耗材办公室,查阅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了我院药品和医用耗材政策落实、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配送等情况,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调研督导组通过听取我院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汇报、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座谈交流,对我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地了解。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我院开展的各项工作,认为我院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在药品医用耗材保障供应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希望我院要继续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买供应流程,持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引导群众和医务人员科学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