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卫办综发〔2021〕103号)文件相关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6月21日下午,市卫健委赵玉儒副主任、办公室徐建山主任、办公室张一鸣、医政医管科白雪冬一行4人组成督导组来我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我院党委书记金洁,副院长张双青陪同检查。我院医务科、办公室、综治办、医学工程科、总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了此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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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一行通过查看资料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情况,制度建设基本情况,危险源管理情况,治安保卫基本情况,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后勤保障基本情况,医疗安全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督查,督导组对我院各个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并针对检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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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检查,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标准各项要求,把学党史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学史力行,对全院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医院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为患者营造良好的安全就医环境,以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实际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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