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逐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部署,严厉打击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以实际行动推动行业作风专项治理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我们郑重向代表公司、厂商、供应商与我院销售药品、卫生材料/试剂、器械、设备等的代表们告知如下内容:

一、请各供应商及代表认真遵守与医院签署的《廉洁诚信合同》,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群众的利益,不得违反医药购销、采购遴选等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严禁医务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接洽供应商销售代表,如有正常业务往来需要,请各代表通过医院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陪同授权后才能与医务人员联系。

三、未经医院批准审核,严禁医院工作人员私自接受公司集体或个人的赞助、邀请,出席包括讲课、开会、学术交流等形式在内的各项活动。

四、医院将严格履行巡察制度,建立巡察暗访队伍,对未经批准私自接洽医药代表的医生严肃处理;对在巡察暗访期间发现的销售公司产品宣传资料、公司代表名片等一律予以没收,列入采购黑名单,暂停并替换相关产品。

 我院全体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制止向供应商索要任何形式利益输出的行为,也请广大医药卫生界社会同仁对我们工作予以配合及监督,给予我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信任。

 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电话:825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