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服务开始后,来访者需遵守双方的约定,如来访者无故缺席或早退视为占用了咨询时间。
2.来访者需向咨询师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由于来访者故意隐瞒或者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来访者负责。
3.如来访者需要取消预约,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咨询师。
4.来访者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咨询,终止咨询需提前告知心理咨询师。
5.心理咨询师郑重承诺遵守保密原则,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将个人资料泄露出去,但当来访者或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等情况时可以保密例外。
6.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的行为的来访者前来咨询时,咨询师会尽量为来访者提供帮助。如来访者最终选择自杀,责任及行为后果则由来访者本人全部承担。
7.咨询服务时间、条件由双方口头或书面约定,未尽事宜可在今后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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