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3日至12月31日,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通辽市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通辽市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集中落实整改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委高度重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为25个具体问题,不断对《通辽市医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通辽市医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进行完善,做到整改事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五个明确”。通过学习教育、建章立制、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制定完善规范性制度文件20余项,责成分管院领导及党办、纪检、医务部、医保科、人事部、门诊部、工会等相关负责人共13人提交书面检查,党委办公室收到书面检查27份,并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项警示教育大会,全院干部职工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党办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各科室2022年度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领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重点学习;二是制定了《通辽市医院〈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通辽市医院党支部考核制度》《通辽市医院党员考核制度》《通辽市医院党员先锋岗考核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对科室理论学习情况检查,党办对全院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学习成效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党办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针对既往发生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我院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对我院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引以为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健全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制定《通辽市医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通辽市医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通辽市医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两微一端”监管,完善《通辽市医院对外宣传发布“三审”工作制度》《通辽市医院党委办公室宣传组管理制度》《通辽市医院微博、微信、官方网站信息管理制度》;三是对全院意识形态阵地底数进行排查。目前我院共有党员活动室7个,党史馆1个,院史馆1个,党建文化长廊1个,展板88块,电子显示屏23块,微信群69个,公众号2个,融媒体3个(抖音、快手、视频号),以上意识形态阵地均已明确专人监管;四是选树典型弘扬正能量,树立积极导向,连续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先进人物事迹、优质服务、先进医疗技术等信息613期。
(二)关于“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3.针对“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有差距,推进医疗联合体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医务部、体改办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组织体改办工作人员及临床医务人员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进行再学习;二是重新理顺通辽市医院医疗联合体委员会组织结构,下发了《关于调整通辽市医院医疗联合体管理委员会》(通医字〔2022〕41号)文件,对医疗联合体管理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已经制定《通辽市医院医疗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2024年)》,持续推动紧密型医联体构建;三是定期向市卫健委医政科上报全年医联体建设工作进度台账。
     4.针对“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此项问题由医务部、门诊部、信息科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委托第三方公开招录医务人员,现有7名医生、21名护士;二是已完成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流程及岗位职责制定,并抽调司乘14名、车辆11辆进入试运行阶段,配合胸痛、卒中、儿科急救中心开展工作,形成了呼叫-出诊-转运-救治链条;三是智慧门诊建设已于3月中旬启动,预约诊疗、挂号,智能候诊等门诊信息化建设已于2022年12月份正式上线使用,目前持续改进中;四是已成立通辽市医院创伤救治中心工作领导小组,创伤救治中心的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均已制定,目前正在与自治区、通辽市卫健委积极对接,按规定逐月上报创伤患者救治情况,加快创伤救治中心建设。
     5.针对“医保卡家属共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医保科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使用以来,个人账户共济系统现已正式上线使用,由医保科牵头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模式,政策应用到位,明确操作流程,全面发挥家庭账户共济作用,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确保基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三)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充分”方面。
     6.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财务部、集采中心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通辽市医院集采中心工作流程》至全院,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工作;二是已于2021年5月对《通辽市医院“三重一大”制度》《通辽市医院“三重一大”事项领导集体决策制度》相关文件进行了完善;三是从严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照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会后执行决策三个阶段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7.针对“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公立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院办、党办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对《通辽市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通辽市医院院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不允许以其他形式取代党委会讨论决定医院重大事项;三是严格执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履行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四)关于“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不到位”方面。
     8.针对“投诉监督体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纪检监察室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在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监督投诉方式及投诉电话;二是实行首诉负责制,设总值班电话为投诉专线,值班人员接听投诉电话并做好相关记录,转交给门诊部或纪检监察室受理,同时告知患者3—7个工作日内回复调查结果。
     9.针对“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纪检监察室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医护人员服务意识,对门诊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完善《首接责任制》制度和《门诊接访服务流程》,健全《门诊工作人员首责和岗位职责》,加强质量管控,规范检查流程,发现问题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
     10.针对“医护人员诊疗职业行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医务部、纪检监察室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定期召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例会,对医师开展规范诊疗、合理诊疗培训工作,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规范管理,2022年至今已召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例会6次;二是要求全院医护人员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师法》等文件进行再学习,规范诊疗行为;三是对于该项问题中涉及的两起事件责任人已分别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严肃处理。
     11.针对“三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院办、党办、财务、工会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对2号住院楼及西院骨科门诊楼一楼院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完善更新,并加强监督;二是在医院网站设立“三务”公开栏,及时收集党务、政务、财务重要信息并做好公开工作。
(五)关于“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成效不明显”方面。
     12.针对“违规为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人员办理辞职”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纪检监察室、人事部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
一是对涉及该项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要求党员干部坚决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规章制度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3.针对“重复收取医疗费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医务部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
一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此项问题的解决方案。7月14日由分管领导、纪检、医保、党办相关人员对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进行约谈。医保科牵头,责令骨科和神经外科将重复收取的费用退还给患者。由于未能联系上患者,7月27日再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此项问题解决方案,会议决定,给予两个责任科室相关负责人院内通报,根据《通辽市医院质量管理考核细则》中第9.2.1条规定,扣罚责任科室违规金额;二是由医务部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进行学习,纠正重复收取医疗费用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患者住院期间所产生一切费用项目均出示明确医疗费用清单;三是严格履行价格公示制度,各科室在显著位置公开医疗收费项目价格,保障患者查询权和知情权;四是对科室、护士长进行收费管理培训,加强对各科室收费管理的监督,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2年至今,我院未发生有医务人员重复收取医疗费用的现象。
     14.针对“党委监督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违反医德医风和违纪违法情况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纪检监察室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督促医务部、护理部组织各业务科室学习相关制度条例,强化对医护人员诊疗、护理行为的规范管理;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医务部、护理部对医护人员行为规范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监督医务部、护理部对业务科室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效果;三是对该项问题中涉及违规违纪的三起事件的科室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方面。
     15.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地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院办、党办、各支部作为责任部门牵头整改。一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意见》文件进行再学习,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二是每年年初及时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年底召开党委会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总结;三是强化党建工作考核管理,制定了《通辽市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制度》《通辽市医院党支部考核制度》《通辽市医院党员考核制度》《通辽市医院党员先锋岗考核机制》等制度,定期与环节干部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16.针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院办、党办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2021年新领导班子上任以后,严格区分党委会与院委会职责定位,充分发挥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重要作用,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领导,加强对《通辽市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通辽市医院院委会议事规则》的认识,严格按照两个议事规则要求,明确党委会和院委会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按时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中结合个人实际,结合“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对“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查摆反思。
(七)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7.针对“临时工聘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人事部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已制定《通辽市医院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实施方案》《通辽市医院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通辽市医院进人标准及程序》《通辽市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计划》等相关制度和计划;二是重新梳理医院内非正规人员用工情况,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形式,将急需岗位人员一并纳入考录招聘范围,委托通辽市医学考试中心,进行笔试面试后,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招聘,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市卫健委、人社局备案;三是制定《通辽市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合同制人员用工。
     18.针对“科室主任、副主任任免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人事部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对2019年任职的科室主任已于当年全部叫停,市委组织部、市纪委针对此项问题已对时任党委书记雷彤同志进行了约谈,后期市纪委对完成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及核实;二是报请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对我院内设机构重新进行核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科级干部职务职级调整管理的办法》(通组通字〔2021〕93号)及《通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公立医院环节干部聘任管理办法》(通卫健字〔2021〕163号)规定,我单位拟于近期完成内设机构科级干部任职程序。
     19.针对“违反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超审批权限设计机构,擅自更改科室名称”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人事部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内机编办发〔2015〕163号)文件要求,我院党委认真部署,结合新院区规划,经院党委、院委会集体反复研究,重新核定我院内设机构113个,并已于2022年7月获市委编办审批。  
     20.针对“人才队伍建设不科学,老龄化严重,结构失衡,高学历人才干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人事部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拿出10个事业编制用于博士人才引进,已制定《通辽市医院博士人才引进公告》,并经党委会研究上报市卫健委,市卫健委报人社部门后,待市里人才引进政策出台后参照执行;二是备案制编制核定数已下发,我院根据各科室需求拟面向社会招聘327名人员补充我院人才队伍,目前已完成第一批急需紧缺人才175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09人,博士1人。第二批普通岗招聘130人;三是通过校园招聘,已引进30名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四是近期根据市卫健委系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要求,上报了含10名博士在内的3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计划,充实到各科室,目前已将公开招聘岗位表上报到卫健委待审批。
(八)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
     21.针对“党委班子述职述廉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党办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班子成员对述职述廉的重视,现任领导班子均已在2021年党委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完善述廉内容;二是制定《通辽市医院述职述廉工作制度》,通过制度严格规范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通过述前公开,述中评议,述后整改的方式,确保述职述廉工作落实到位。
     22.针对“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党委书记未认真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党办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制定《通辽市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组织班子成员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文件进行学习,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想认识;二是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1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向各支部书记及委员传达学习了有关文件;4月23日,召开通辽市医院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动员部署会,签订《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承诺书》;6月20日,召开“崇廉尚洁·我护佑”廉洁文化进医院推进会,加强医院职工廉洁文化教育;7月7日,召开2022年度上半年中层干部集体廉政谈话;7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三是多种途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党委书记向全院环节干部、各支部委员讲授题为《加强医院廉洁文化建设 塑造风清气正行业形象》的廉政党课,组织百名党员参观开鲁县党员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全院环节干部前往通辽市工人文化宫参观全市职工廉洁书画作品展。
     23.针对“责任清单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党办、纪检监察室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目前已对2022年两个责任清单进行更新,4月13日,经党委会研究,一致通过了“两个责任清单”,我院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九)关于“对以往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整改不彻底”方面。
     24.针对“对五届市委2018年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医疗耗材、设备采购、合同书等不合规问题,由集采中心制定《通辽市医院集采中心工作流程》,各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通辽市医院集采中心工作流程〉的通知》(通医字〔2022〕37号)文件要求进行医用耗材、设备的采购工作,同时审计科会同法务部对所有合同严格把关,做到各项合同书的合理规范;二是对于违规发放津贴补助问题,按照“三重一大”的集体决策制度,召开院党委会开展讨论决议,已于2021年12月开始停止发放职工伙食补助。
     25.针对“对通辽市医院主城区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处理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此项问题由医务部、医保科、护理部作为责任科室牵头整改。一是由院方统一为各临床科室购入本专业最新版诊疗规范并要求全院医师培训学习,熟练掌握入院标准;二是科室护士长、主班护士加强收费管理,每天核查患者医嘱与收费情况,在患者结账前进行二次复核,避免重复收费;三是完善病历记录,病历中完整记录患者住院期间相关病情,并按照临床指南开展相关检查治疗;四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今后对存在无指征检查、多计费、无医嘱收费等违规现象的医务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51622;电子邮箱:tlsyydb1622@163.com。

中共通辽市医院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