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科尔沁区委批准,科尔沁区纪委监委对科尔沁区第十一中学原党总支副书记、校长王克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克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款招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廉洁纪律,在工程承揽方面,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群众纪律,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发展理念,违规乱收费,增加群众负担;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举借债务;损公肥私,非法套取公款,涉嫌贪污罪;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涉嫌挪用公款罪。 王克广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科尔沁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科尔沁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克广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