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输注刺激性较强及毒性强的药物时,如果病人因为经费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选择CVC(中心静脉导管)或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时,或输注非刺激性的化疗药,可选用外周静脉。
2.输注化疗药物是避免在关节,指间小静脉及下肢静脉穿刺,因下肢静脉瓣多、血流缓慢、血运差,易造成药物滞留,损伤血管内皮,导致静脉炎,外渗及静脉血栓形成。
3.外周血管条件较好者,有计划的由远端小静脉开始,不要反复在一条静脉注入化疗药物,经常变化给药静脉,以利于损伤静脉的修复。
4.输注化疗药物前连接生理盐水穿刺,确认针头在血管内再注药,输注完毕后再输入生理盐水,以冲洗附着在血管壁上的化疗药物,减少药物对血管内膜的刺激,还可以避免在拔针时由静脉内带出少量化疗药物至皮下。
5.在满足治疗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择小号针头穿刺,针头越小对血管损伤越小,外渗机会也随之减少,
6.输液过程中观察病人反映,对于化疗药物外渗要观察局部有无肿胀、疼痛和烧灼感,不论局部是否肿胀,只要病人感到输液部位有疼痛或烧灼感,都应立即拔针,按化疗药物渗漏处理。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