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通辽市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七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部署,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抓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工作作风转变年”活动为载体,以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以推进转变行业作风和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进一步聚焦和服务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营造党风正、政风清、作风新的良好氛围,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障。

    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政令畅通

    1.严明纪律规矩。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思想引领,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让廉洁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生活方式。

    2.完善制度措施。坚持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根据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梳理,及时制订完善。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建立完善加强行业监管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推动卫生计生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3.严格执行纪律。增强“四大意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围绕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4.统筹谋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突出政治把关、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正风肃纪、规范权力、廉洁从业等方面内容,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工作,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解和职责分工,签状明责,推动落实。

    5.健全配套制度。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警示约谈、检查考核等相关配套保障制度,完善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6.严格落实责任。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办法,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成果运用,推动“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缺失缺位、发生“四风”和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问题、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出现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责”,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三、加强源头治理,规范权力运行

    7.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党员干部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按照自治区卫计委要求,开展“四个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即每年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每年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每季度收看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片、每月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运用廉政文化宣传、过党内生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强化不想、知止的氛围。加强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和典型案件通报,及时转载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施教,发挥警示作用。

    8.强化权力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主动破解“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坚持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的若干规定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市卫计委党组在对直属单位“三不插手一管住”(即不插手基本建设、不插手医疗器械采购、不插手药品采购推销,按照组织原则管好干部队伍建设。不插手不等于不管,而是坚持定期听取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改进及“三重一大”情况汇报,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9.突出廉政(洁)风险防控。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相关要求,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卫生计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廉政(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排查和防控措施的跟踪落实,不断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深化服务对象第三方满意度评价工作,继续抓好卫生计生领域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医疗机构院务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格纠风肃纪,打造优良作风

    10.深入开展“工作作风转变年”活动。根据市委“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年”活动要求,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在全系统开展“工作作风转变年”活动,下大力气解决系统内党员干部能力不足不会为、动力不足不愿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切实提升卫生计生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廉洁意识。

    11.突出重点开展纠风整治。紧紧扭住“四风”不放,盯住领导干部,抓住重点节点,抓好“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专项督查,严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突出问题。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将医疗卫生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加大对收受回扣,滥检查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深化卫生计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严肃查处医药购销、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经费管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医学考试、选人用人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严肃查处药械招标采购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要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

    12. 要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卫计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围绕“三好一满意”目标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党内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三好一满意”、“建设群众满意的苏木乡镇卫生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关爱女孩等行动和活动,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临床路径管理、药品分类采购等改革举措,积极推行预约诊疗、日间手术、优质护理、生育登记、志愿者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着力打造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行业。要通过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逐级报告、检查、考核制度,把压力传导到卫生计生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3.改进监督检查方式。要用足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对审计结果落实整改情况的跟踪,力争抓早抓小,将廉政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创新监督形式,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五、突出执纪问责,坚决惩治腐败

    14.注重抓早抓小。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机制,建立并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机制;认真处置问题线索,切实解决涉纪涉腐涉规信访举报问题。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15.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严肃查处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医药购销、新农合基金监管和选人用人、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案件。突出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在重要岗位的人和事的查处,加强纪律审查,加大查办力度。

    六、加强指导配合,合力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6.关心支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机制,推进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下属单位纪委书记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工作制度。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进步,积极创造机会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通过以会代训、选送培训等方式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为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7.协调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廉政建设。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形成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完善行风建设联动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卫生计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