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根据通知要求,我院迅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

    首先,召开党委会,成立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专项行动方案,责任分工明确,实施到位。

    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通辽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以及医院的具体行动方案。会议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与贯彻“九不准”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专栏、网站等形式扩大宣传,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

    张院长在动员大会上强调,此次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科室主任要担负起主要责任,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切不可走过场,搞形式。要重点监管医务人员从业行为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等情况,要加强处方管理,继续开展处方点评和不合理处方院内公示制度,积极防范以商业贿赂为目的的非法统方。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管理,努力降低病人医疗费用。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考评,注重考评结果的运用。将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坚决查处索要或暗示送“红包”、乱收费、滥检查、开大处方行为,加强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防止公共利益冲突。

    下一步重点开展好自查工作,只有自查彻底,才能真正有针对性的整改,以便更好完善规章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价廉的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