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纠正治理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活动中,抓好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长效治理,保证廉洁行医、廉洁从政各项措施的落实。针对重点人员,做好警示谈话。医院着力抓好“五项重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行为、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对象的治理工作。院领导亲自与重点科室负责人、重点人员进行警示谈话。通过动员和督查,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积极开展自查是否有收受医药回扣行为,并作出郑重承诺,自觉抵制、拒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医药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现医药药品及各种材料的“阳光采购”。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贯彻上级对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的各项规定,严格按药品采购目录进行采购,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确保了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工作的规范运行。实行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度,规范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提高了预防为主的监督力度。
对照《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加强决策、采购等执行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推行医院总会计师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对照《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严肃查处借机开单提成的行为;加强了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有效防治执业人员与公共利益的冲突。针对各项权利的廉洁风险状况,从明确防控责任、规范运行程序、明确防控要点、建立预防机制和开展风险警示等方面,对每项权力建立风险预防规则。
同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职工,以学习带动工作、以学习促进作风转变、以学习抓好医疗服务质量、以学习抓创新发展,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觉悟明显提高,党性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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