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用血优惠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医疗临床用血时,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按照下列规定供血;献血者本人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无限量免费用血。五年后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者,根据临床需要,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用血程序。
办理还血报销手续需带的材料:
一、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
无偿献血证、身份证、用血收据、有记录用血情况的出院病历小结或医院证明。
二、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报销:
无偿献血证、献血者和用血者双方身份证、用血收据、有记录用血情况的出院病历小结或医院证明 、献血者和用血者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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