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切实加强对医院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确保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工作实际,院党委及院委会研究决定调整通辽市医院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新调整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雷 彤
副组长: 王文华
成 员: 张晓帆 刘立文 富光明 张玉霞 周艳华
阚瑞宏 王树碧 张双福 贾凤娟 海长江
张景丽 郭丽华 孙柏顺 王永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文华兼任,成员有徐晶芳、姚远、哈申高娃、王桂岩、姜丽丽、贾倩茜。办公室负责医院语言文字工作相关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
通辽市医院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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