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放射治疗的癌症患者,大都会出现一些全身反应和局部反应。

    全身反应有头昏头晕、睡眠障碍、全身乏力、食欲缺乏和白细胞下降等。局部反应主要是被照射区域内组织器官的反应。如照射区域的皮肤在照射的不同时期内,会先后出现皮肤红斑反应、干性脱皮、色素沉着等改变,日久则会形成皮下组织纤维化、皮肤发硬和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皮肤失去正常的功能。如剂量过大,则可发生湿性皮炎和溃疡,经久不愈。当照射口腔和咽喉部时,照射区域的黏膜可出现充血、水肿、溃烂。照射肺部则出现放射性肺炎。照射胃肠道则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反应。如放射量超过胃肠道的耐受量,则可发生胃肠道穿孔。如超过脊髓的耐受量,则可出现放射性脊髓炎,轻者仅有四肢麻木、感觉减退和背部正中闪电感,重者则出现截瘫,甚至危及生命。

    一般地说,只要注意不超量照射,就不会产生严重的放射并发症。对已有放射反应患者,只要注意休息和营养,暂停放射治疗,同时给予支持疗法和对症处理,放射反应会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