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术后镇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逐步实现无痛化医院水平,改善术后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术后镇痛的基本原则

1、术后镇痛需因人而异的选择镇痛方案。

2、确定疼痛的强度,采用相应的镇痛方法。

3、应有专人或实施术后镇痛的麻醉医师进行随访。

4、术后镇痛随访重点为镇痛效果及相关并发症。

5、对术后镇痛患者进行疼痛评估及治疗效果评估。

6、根据评估的结果,及时调整镇痛方案、药物剂量、确保镇痛效果。

7、预防和处理相关并发症。 具体内容:

1、实施术后镇痛的麻醉医师必须经过专项培训,掌握操作技能。掌握所用药物的药理作用、不良反应和并发症的防治以及掌握实施对象的外科情况。

2、术后镇痛必须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对不愿意接受术后镇痛、对镇痛观念不理解、有睡眠性呼吸暂停、药物成瘾史、觉醒障碍、循环功能不稳定和低血容量病员以及婴幼儿不适用病人自控镇痛(PCA)。

3、术后镇痛要加强监护和巡视,每24小时至少巡视2-3次,监测病员疼痛评分、心血管和呼吸参数、镇静程度、运动和感觉阻滞平面、相关副作用、查看硬膜外穿刺点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提出改进意见,便以提高镇痛质量。

4、有详细的术后镇痛记录,包括:镇痛方法,给药途径,所用药物包括阿片类药,局麻药,其他辅助用药,用药时间,所用药物总量和浓度、初量,单次

追加量、锁定时间、持续给药速度、最大给药量。

5、术后镇痛应做到①将副作用减到最少;②预防并发症;③用药个体化;④保证病人镇痛满意。

6、应告知手术医师或值班护士,病人及其家属,遇有下列情况应及时通知麻醉科,以进行相应处理:①镇痛效果不满意;②输注管道及输注泵故障,③皮肤感觉进行性减退,阻滞平面上升,④麻醉恢复后再次出现运动阻滞。⑤病人进行性嗜睡,难以唤醒,⑥供氧时SpO2 90%,不供氧时SpO2 85%;呼吸频率<10/分。

7、由麻醉科医疗质量与安全控制小组为麻醉科镇痛效果评定小组,负责对本科室术后镇痛效果工作进行定期评定,每月一次,内容有分析、评价、总结及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