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使我院院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做到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求真务实、运作正常,结合我院院务公开具体工作内容,特制定以下规则:
1.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2.院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负责人,要按责任标准及时将公开内容报院纪委,每半年申报一次。
3.院纪委将各部门上报的公开内容审核后,由院工会及时公开。
4.各部门不按规定要求,不认真履行院务公开工作责任,按通 辽市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责任标准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5.院务公开的内容,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解释。
通辽市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当前位置:
